【2018江苏遴选热点】为什么认定于海明正当防卫?江苏检察机关给出以下法律依据

公选王发布
7年前
公选王遴选网导语:
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江苏省昆山市“8·27”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有了结果。9月1日下午,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和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,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标签:
# 公选王遴选
# 公务员遴选考试
# 遴选考试重点
# 遴选公务员
# 江苏直机关遴选
# 2018江苏遴选
# 2018江苏纪委遴选
上一篇:
【遴选公文写作】警方通报“昆山砍人案”:于海明正当防卫,不负刑责
下一篇:
【2018公务员遴选笔试面试热点】2018年9月遴选公务员考试热点汇总(9.29更新)
延展阅读
换一换
【2022湖北孝感公务员遴选重磅考点】孝感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全文(吴海涛)
公选王 2022-05-05 16:28:31
【2022湖北孝感公务员遴选重磅考点】孝感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!
公选王 2022-05-05 16:38:24
【2022湖北孝感遴选重磅考点】吴海涛在全市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要点!
公选王 2022-05-09 14:58:16
【2022湖北孝感遴选重磅考点】熊征宇: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“四要”!
公选王 2022-05-10 16:49:49